各学院(部)及有关同学:
根据珠海市中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和《中竣物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17年度“中竣物业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1.全校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通过广东省困难认定、积极参加勤工助学自助自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优先;
2.已获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
3.上学年有违纪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全校共15个名额,各学院(部)可推荐两名候选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和截止日期
1.学生填写《中竣物业助学金申请表》,签名后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所在学院(部)辅导员;
2.学院(部)审核并确定两名候选人,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与基金会一起复核,确定受助名单并公示;
4.学生申请截止日期11月28日,学院(部)29日报送。
联系人:资助中心陈老师,电话:6126792,地址:励耘B403。
特此通知。
附件:《中竣物业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