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党建文件】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关于成立学生社区党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作者:   2018-01-08


党委各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领大学生与时代要求同心同向,开创学院(部)与社区学生党建协同发展新局面,构建学生党组织覆盖、辐射新体系,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多重参与的模式,实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的目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粤组字[2015]7号)文件要求,作出如下决定:

、健全学生社区党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生社区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社区党工委作为校党委的工作机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学生社区党工委书记由党委学工部部长担任,副书记由党委学工部副部长担任。

(二)下设楼栋学生党小组。学生社区党工委下设若干楼栋学生党小组(以楼栋为单位成立党小组,具体数量根据学生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设定),党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优秀的学生党员骨干担任。

(三)学生党员。在校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在隶属学院(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总支)的同时,编入所在楼栋的党小组,接受党总支和学生社区党工委的双重管理。

二、职责分工与教育管理

(一)学生社区党工委与党总支的职责分工

成立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楼栋党小组等社区党组织,是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举措,意在依托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党建工作力度,各党总支仍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师(珠)党发[2006]22号)中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师(珠)(党发[2017]26号)】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师(珠)(党发[2017]28号)】中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行使权利。党总支中学生党支部与学生社区楼栋党小组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

1.学生社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社区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组织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工作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具体职责为:

(1)根据校党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学生社区党工委会议,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学生社区特点,制订学生社区党工委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重大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

(2)结合学生社区工作的特点,就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第一时间了解社区学生思想动态,进行归纳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以确保学生社区的安全稳定。

(3)定期召开学生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协调落实和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社区、安全稳定工作进社区等各项具体工作。

(4)领导楼栋学生党小组,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向各党总支通报、反馈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社区的总体表现情况。营造学生社区良好的育人环境,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5)依托“学生社区党校”和“社区网络党校”等平台,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组建“社区之翼”志愿服务队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

(6)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楼栋学生党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在学生社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生社区党工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2)鼓励和支持学生党员参加学生社区各项学生组织(包括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楼栋联合委员会等),维护学生利益,热心为学生服务,经常性听取学生党员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生社区党工委反映,同时向学生们传达学生社区工作信息。

(3)组织学生党员带头参与学生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号召遵守学生社区纪律,积极向上地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4)关心和帮助存在生活困难或学业困难的学生。

(5)积极推进楼栋学生党小组工作创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行使权利。

(6)参与处理社区突发性事件,在维护社区和校园稳定工作中起到坚强堡垒作用。

3.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社区落地生根;发扬社会主义文明风尚,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在学生社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带头遵守学生社区纪律;认真履行学生社区党工委和楼栋学生党小组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权利:参加学生社区党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在社区党组织的有关会议上就学生社区范围内的议题行使表决权;对学生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社区党组织的会议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及管理

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及管理归口各党总支。学生申请入党需向所在党总支提出申请,党总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向学生社区党工委发出函调,掌握其在学生社区的日常表现,并在确定发展对象后在学生社区进行公示,以便在更广大范围内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学生社区和学院(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沟通。

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以学生社区党工委为主,党总支配合。学生社区党工委负责对学生党员在学生社区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并通报各党总支。学生社区党工委和党总支双方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避免产生交叉重叠。

三、加强对学生社区党工委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学生社区党工委是落实“书记项目”的重要举措,是对学院(部)学生党建工作主渠道的拓展、延伸和补充,以此来筑牢学生社区党建阵地,弥补过去学生党建工作显著薄弱的环节,该项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兼任学生社区党工委副书记,为学生社区党工委的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思想引领

在坚持发挥党总支作用的前提下,系统规划、统筹推进,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并着力推进“党建进社区”工作,不断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积极鼓励学生党员参加集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党建活动;定期开展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把学生志愿服务和综合表现与党员发展和党内评优结合起来,使学生党建真正起到思想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模式。

(三)建立检查评价机制

学生党建进社区是一项全新工作,学工部要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督查、抽查、巡查和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学生社区党工委要加强对各楼栋学生党小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学生社区党建工作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出贡献。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