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座谈会

作者:   2009-04-01

12月10日晚上,我校在国际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座谈会。党委副书记于风政,学生处处长宁少林,校团委书记金洋,招生就业处赵国宏,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参加座谈会。 

与会人员结合分校和自身工作实际,就两年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师(珠)校发[2006]34号)等文件中的具体问题畅所欲言,会上气氛热烈。 

与会人员重点讨论了辅导员的身份、编制、待遇、发展和聘任条件等主要问题。大家普遍认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06年发布的“师(珠)校发[2006]34号”文件十分及时,内容也很全面,关键是怎么尽快完善和落实。各学院老师还就辅导员的发展出路、考核奖励机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也对辅导员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 

党委副书记于风政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更是我校实际工作的需要。辅导员应以专职为主,以兼职为辅。要切实保障辅导员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解决辅导员的发展和待遇问题,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培训计划,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专业化的辅导员,造就一些专家化的辅导员,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落实兼职班主任的配备,处理好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职责分工。 

据悉,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奖励办法》等,待学校批准实施后将会进一步推动珠海分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