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启动201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作者:   2010-10-14

为了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出资在全国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了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1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10个,国家助学金名额1790个,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为了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和省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07年10月制定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规范了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及相关发放工作。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从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中,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从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按照“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从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按照“贫困等级优先”的原则择困资助。所有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当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同时,我校本学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根据公告栏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向所在院部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