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珠海分校实际,现启动2023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珠海分校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励志自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
二、奖项设置
评选“自强之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院(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各院(部)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2名候选人。其余申请学生可以自荐参评。
四、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1),附成绩单、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报送木铎楼A104。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个学生一份),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bnuz_zqs@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院荐/自荐”。
自荐参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提交材料。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8日(星期五)18:00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3683665
珠海分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