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部)初评、学校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13日(5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分校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以便调查核实,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学校将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756-3683792
办公地址:木铎楼A104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投诉邮箱:xueshengzizhu@bnuz.edu.cn
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