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学生工作队伍在园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关于开展2021年 “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满1年(含)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
2.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关爱学生,贴近学生,及时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4.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培训。
5.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
2.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需求和学习生活情况,开展个体或者群体深度访谈。
3.所带班级有优良的班风、学风。
4.根据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召开主题班会。
5.指导班级、团支部积极申报建设基金,并开展生动活泼的集体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推荐(5月19日前)
各学院部、书院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校团委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可推荐3名辅导员参评(含社区辅导员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各学院部、书院按班主任人数的10%推荐班主任参评(推荐参评名额见附件1),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
(二)评选工作(5月28日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推荐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察、评选,形成建议表彰名单。优秀辅导员评选将采用线下答辩会形式。
(三)上报名单(6月2日前)
建议表彰名单上报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15名左右,评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班主任”30名左右。
五、表彰办法
授予获评个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在园区“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相关要求
1.推荐、表彰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各单位统一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人员汇总表》于5月19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工作联系人,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xsczh@bnu.edu.cn。
工作联系人:曹老师,电话:3621592,办公地址:燕华苑7栋C103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班主任推荐参评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人员汇总表
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分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