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经学院(部)组织推荐、资格评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等程序,首批3个辅导员工作室入选。
入选工作室所在学院(部),请尽落实工作室建设场地等相关需求,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保障条件,工作室主持人要按照工作职责和预期成果,配备成员,组建团队,明确问题意识,制定工作规划,扎根于学生工作实践,解决立德树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提升工作室团队成员专业素养的同时,通过有效的工作方法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凝练出可复制、可推广应用的学生工作模式。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名单
党委学工部
2019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