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康工作】关于加强秋季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2018-10-16

各学院(部):

近期广东省高校相继发生若干起学生心理危机极端事件,为维护我校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帮助学生有效解决环境适应、情绪管理、人际交往、恋爱与性、学习活动、就业择业等方面的心理问题。对重点关注人群实现“一对一”帮扶,主动关心,定向沟通,科学疏导,及时化解,做好工作过程记录。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家长知情通知书,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与义务,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

二、科学应对心理危机事件

全面开展2018年秋季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重大变故、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个人感情受挫,如失恋、同学朋友间尖锐矛盾等:人际关系失衡,如受排斥、受岐视、被误解等: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倍感痛苦,治疗周期长;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个体心理及情绪危机如转学、休学、降级、近期受到处分等。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于10月24日下班前将《心理排查高危对象名单》电子版通过腾讯通发送至工作联系人,名单需经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部领导审核。

工作联系人:郑秋强,联系电话:0756一6126920。

 

 

                                          学生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