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2009-04-2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根据《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09年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成立“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三支一扶”的招募、报送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吴忠魁、于风政

副组长:周志强、宁少林 金洋

成员:赵国宏、梁慧琴、马西龙、朱少荣、邵博菡

二、主题: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应届(包括办理暂缓就业的2008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二)服务地区、服务内容、服务时间
1.服务地区:广东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
2.服务内容: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3.服务时间:2年

(三)招募岗位:见《200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15日

(五)招募程序
1. 报名:对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直接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上(http://www.szyf.org.cn)或校就业指导中心网上下载),再于4月20日-5月15日交各学院就业指导老师处报名登记,各学院要根据要求,严格考核,名单于5月17日前报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于5月20日-22日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进一步的考核培训并进行统一的体检。
自4月20日起,学校将组织往届参加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到校报告、座谈,并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服务、咨询工作。
2. 6月中上旬,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
3. 6月下旬公布“三支一扶”名单。

四、政策支持
参加我校2009年“三支一扶”的志愿者,享受广东省组织部、人事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9】93号)所规定的政策待遇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办法》中的荣誉和奖励。

各有关学院和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按照省里的要求做好招募和报送工作,确保“三支一扶”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

招生与就业处、学生处、团委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http://www.szyf.org.cn)

附件二:《200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http://www.szyf.org.cn)

附件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http://www.szy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