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2009-06-11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09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暑假时间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为7月4日至9月4日。06、07、08级学生9月5日、6日报到注册,9月7日正式上课。

2009级新生9月12日、13日入学报到,9月14日至18日新生入学教育,9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暑假时间安排

学校党政领导、各单位党政正副职、教辅人员、各单位职员暑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0日,教师及其他人员为7月4日至8月30日,学院和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做出具体安排。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暑假前有关工作安排

1. 7月11日前各单位根据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文件另发)做好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相关工作。同时对本单位学期末总结、调研等工作做出安排。

2.各学院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并须将开学、报到注册所需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提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事项)提前通知到位。

3.各学院和后勤处要提前做好学生订票工作,保卫处做好学生离校的交通疏导工作。

4.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考试阅卷、成绩登录、教师培训、教师备课等工作。

5.保卫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后勤处在放假前对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须加强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区及京师家园小区安全。

6.各单位须于6月30日前将留校学生和教师名单分别报校办、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住宿、食堂开放等事宜安排。

7.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6月30日前将假期值班名单报校办。校办负责协调假期有关(部)处长值班和校领导带班。

(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

1.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和进行实践教学活动。

2.招生与就业处及各学院要做好2009年招生录取和毕业生工作。

3.图书馆假期开馆时间由图书馆自行安排并提前做出通知。非开馆时间,在图书馆内办公的单位原则上停止使用办公室,请各单位妥善安排。

4.教学楼除教务处统一安排的留校学生自习室和业经教务处批准使用的教室外,其他一律关闭。

5.资产与基建管理处、后勤处应利用假期组织人力对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后勤处还应对公共区域照明、路灯等做出节能安排。

6.为做好学术迎新工作,各单位应提前对此项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

(三)开学前有关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师生返校、学生注册等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在学生正式上课前要对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组织检查。

2.各单位根据迎新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