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学业。
回想几年前,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那种激动的心情你可能至今还记忆犹新,经过十年的寒窗苦读,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但当你考上大学的欣喜还未褪去时,无力负担学费的忧愁却已袭上心头。你和你的家人正眉头紧锁时,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你排忧解难,是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最信任的援助之手,让你安心度过了大学生活,帮助你顺利完成了学业。
如今,你可能前往其他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学校希望你继续努力,学好本领。如毕业前无力归还贷款,请留意下学期初学生处学生资助信息网转发的广东省关于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的通知。
你也可能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学校希望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同时也希望你认真履行贷款合同和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在这里,学校和贷款银行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毕业前,到所在学院认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毕业后(自7月1日)即进入还款期,在毕业后1-6年内可以只还贷款利息,每月应还的利息是:你的贷款总额×当前的利率(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随央行调整而变化)。
(二) 毕业后,请每年至少与银行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联系电话:0756-6126880),以便对有关还款事项进行核实。如果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主动致电银行和学校,告之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请同学们务必清楚了解每笔贷款的还款方式(工行珠海香州支行在毕业当年的12月30日第一次扣款,以后每月20日划扣本金+利息;农行师大支行在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第一次划扣贷款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划扣利息),按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自己的卡内(建议在扣款日前五个工作日存入相应金额),避免本不用承担的违约后果;
(四)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合同、账户等相关材料;有能力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必须告知经办行,否则银行只是自动划扣贷款利息。工行请先致电0756-2258194余经理,确认相关信息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到香州总站附近(南坑市场旁)珠海香州支行办理还款;国开行贷款的先到校学生处乐育A-107开《同意提前还款证明书》,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到校农行办理还款。
以往贷款的毕业生中有少数同学不讲诚信,不付息或不按期付息还贷,严重违约,已被银行告上法庭。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还将导致学校现在及未来的贫困同学失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机会,更影响到违约同学本人进入社会后的切身利益。违约同学的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他们留学、就业、创业、信用卡办理申请等,对他们的生活和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银行为催缴助学贷款本息,启动了征信系统来加强管理,并针对违约学生采取了以下关系自身利益的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2.定期在公开报刊和有关煤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其违约行为;
3.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记录在案并将其纳入全国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个人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等;
4.银行将提请公安部门协助查找违约借款学生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以催其还款;
5.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贷款,其信息已收录在你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着你。因此,希望你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做诚实守信的典范。建议你将这封信和贷款合同、银行借记卡等妥善保管在一起。
若对贷款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学生处0756-6126880,罗老师。
最后,祝你前程美好,一切顺利!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