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各院部国家助学贷款扣息情况通报

作者:   2010-12-16

各院部及全体贷款同学:

广东省教育厅最近下发了《关于通报2010年第3季度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的通知》(粤教助函〔2010〕34号),在全省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115所高校中,我校贷款毕业生违约率高达22.8%,名列第三。全省平均违约率为5%,其中30多所高校零违约率。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广东省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正是由于我校部分已毕业的贷款同学,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造成了我校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高违约率。

2010年12月14日,我们委托农行为已毕业但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进行正常的年度扣息,这次扣息涵盖了2008、2009级和2010三届贷款毕业生,现将各院部扣息结果通报如下:

学院名称

自付息笔数

违约笔数

违约率

违约人数

艺术与传播学院

178

143

80.34%

50

教育学院

45

30

66.67%

13

法律与行政学院

67

36

53.73%

15

特许经营学院

41

22

53.66%

9

设计学院

53

23

43.40%

12

物流学院

45

18

40.00%

9

信息技术学院

55

22

40.00%

12

国际商学部

104

35

33.65%

14

文学院

46

4

8.70%

2

外国语学院

43

1

2.33%

1

不动产学院

48

0

0.00%

0

管理学院

21

0

0.00%

0

应用数学学院

4

0

0.00%

0

工程技术学院

0

0

0.00%

0

全校合计

750

334

44.53%

137

我们高兴地看到,不动产学院、管理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实现了零违约率,, 外国语学院和文学院也仅1-2名学生违约,说明这些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很扎实、很有成效,也说明这些学院的贷款毕业生诚信守法。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学院的违约率超过了50%,个别的高达80%,这和零违约率的学院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也把全校的违约率抬高了。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国家政策,学生在各银行的违约情况,都将通过业内联网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今后违约学生在国内任一银行的信贷申请均将被限制,这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本人房贷、车贷及信用卡的办理。并且,只要欠款(含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未还清,违约记录就会一直保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按照国际惯例,即使欠款还清后,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也会保留7年才删除。

2010年12月20日,我们将委托农行对此次扣息失败的贷款毕业生再次扣息,届时如扣息仍然失败,我们将把违约的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让全社会都来谴责这种“过河拆桥”的恶劣行为,直至违约学生终止违约、按时还款付息。

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对违约率超标的高校限制贷款,乃至终止贷款,我们也将对违约率超标的院部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导致这些院部在校贫困生失去贷款资格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院部负责。

特此通报。

学生资助中心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