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了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1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10个,国家助学金名额1790个,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了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ep.com/zizhu)。
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我校10月22日前上报名单,时间十分紧迫。所以,请各院部立即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各院部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10月15日前把荣获2010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电子);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在册学生、且本学年仍在我校缴费注册的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从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中,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从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按照“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
2.国家助学金从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按照“贫困等级优先”的原则择困评选;
3.所有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当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大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所以,各院部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与监督电话:6126792,陈老师(短号:68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