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作者:   2012-05-18

各学院(部)及相关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均可申请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经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参阅校资助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在6月底前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工作;9月26日前凭生源地开具的受理证明办理贷款确认。

二、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到所在学院(部)提交《国家助学贷款预报名申请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或校资助信息网下载)。

2.各学院(部)在7月10日前将学生的书面申请和《学院贷款预报名明细表》(校资助信息网下载)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3.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假期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学生资助中心领取或校资助信息网下载),9月26日前由学院(部)汇总交学生资助中心复核。

贷款工作涉及多部门协助,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0756-6126792。

特此通知。

教学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