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自主选择,自律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月的通知

作者:   2012-10-09

各学院(部)、校团委:

根据新学期学校教学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服务广大学生自主发展、自主学习,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自主选择、自律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主选择、自律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深刻掌握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变化,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选择和自律发展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1月9日

四、活动安排

1.深入细致开展思想调查和帮扶活动

活动内容:以班级为单位,调查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健康、经济困难和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建立家长沟通机制和学业帮扶体系,并有针对性地给予教育和帮扶。

2.举行“学校规范性文件”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学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关于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试行)》等规章制度和文件。通过举办主题班会、主题团日、学生座谈会、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到人人知晓。

3.发起校园文明行为拍客活动

活动内容: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发起校园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征集反映校园文明行为的图片,正面倡导和宣传文明行为,增强学生文明自律意识。

4.开展自我管理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建立学生自我管理长效机制。校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开展课堂出勤、课堂纪律和学生晚归、不归寝情况自查自纠活动,从关心爱护同学的角度,发挥党员骨干、班团干部的朋辈互助作用,引导学生自律意识和自律行为。

5.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开展优秀校友、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社会公益活动优秀个人和团体、科技文化体育获奖个人和集体等事迹宣传活动,以典型带动学风,激发学生积极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风貌。

五、活动要求

1.开展学生“自主选择、自律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是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载体。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院(部)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介绍活动目的和安排,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2.各学院(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院实际,创新教育形式,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教师的辅导功能;主题教育活动要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增强教育的时效性。

3.校团委及各级学生组织和团体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把学生的自律意识、自我选择意识与个人的成长成才结合起来;要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微博等宣传媒介,及时报道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事迹和活动具体开展情况。

4.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要利用社区辅导员和社区学生组织的自身优势深入到学生宿舍,遵循重在基层、重在宿舍的原则,充分调动宿舍成员的积极性,在社区营造浓厚的勤学、乐学、善学氛围。

5.各有关单位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在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学校也将不定期对各院(部)的活动进展和活动效果进行检查。

六、活动总结

请各有关单位在活动结束后,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新闻报道及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汇总至学务办公室葛璐璐老师处。学校将对在本次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葛璐璐,6126634。

特此通知。

教学部 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