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团委、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16号)精神,推动我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检验去年辅导员培训的成果,参照2012年教育部以及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经验和做法,学校决定四月份举办辅导员综合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校党委
承办单位:学工部
二、参赛人员
在各学院(部)、学工部、校团委、学生社区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流程
分为初选、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选:初选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各参赛单位自主推荐或选拔2名辅导员参加复赛(其中,国际商学部、艺术与传播学院各3名;校团委、运动休闲学院各1名),3月30日之前,各参赛单位将《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报名表》(参见附件1)报送学工部,并自行准备好复赛阶段所需的视频等材料。
复赛和决赛:包括自我介绍与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案例分析等项目(参见附件2);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复赛、决赛时间定在四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将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竞赛。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广大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作为交流经验、创先争优的过程,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联系人:陈小华,电话:6126792。
特此通知。
附件:1.《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报名表》
2.复赛和决赛参考项目
教学部 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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