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的通知

作者:   2013-03-26

各学院(部)、校团委、校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校、学院(部)学生事务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进程,现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首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简称“精品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精品项目是指由校内相关单位或校、学院(部)学生工作团队、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持续开展实施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明显育人成效,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学生工作项目。

二、评选程序

1.项目主体向教学部学务办公室申报,每个单位限报一项;

2.教学部学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在学校范围内评选出五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予以表彰;

3.五个精品项目按照最终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的项目推荐到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参评“广东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报送的精品项目应填写“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撰写一份以“精品项目名”为名称的项目材料(5000字左右)。项目材料撰写要求格式规范。项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项目名称(简明扼要),二是项目理念,三是项目运作(项目主体、项目对象、项目时空、项目内容、项目程序、项目支持、技术方法等),四是项目效果,五是项目特色等。项目支撑材料单独提交。

请各单位全面审视现有的学生事务管理项目,积极发掘、认真培育符合申报要求的精品项目,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候选精品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教学部学务办公室(乐育楼A座一楼16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安春,联系电话:6126743。

附件:1.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首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获奖名单摘选(点击下载upload/fckeditor/2013-03/26143350.zip)

学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