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门诊统筹患者转诊费用报销流程

作者:   2015-12-16

一、转诊费用报销条件:经校区医疗服务中心同意转诊的门诊统筹患者,在高新区人民医院就医时一律通过现金付费的方式结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然后凭《双向转诊通知上转单》到校区医疗服务中心手续办理报销手续。

二、转诊费用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所发生的普通门诊诊查费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报销比例:凭高新区人民医院的正式发票及转诊手续回社区门诊办理报销,报销比例为报销范围内所发生费用的30%(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7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三、报销费用的支付:

社区门诊收费处根据上述两条所要求的手续,办理报销登记。登记内容含:报销者姓名、发票号码、金额、可报销金额、收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帐号及收款人本人确诊签名、领取报销回执。报销的费用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统一支付一次。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报销费用到个人银行帐户。

四:具体流程如下: